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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法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大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办法,贯彻执行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承办*系统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考试工作,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办法和标准,组织拟定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并逐步提

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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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博士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执行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统筹拟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实施方案,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

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和突发*。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办法,并制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进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重大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和市人大*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二)承担市人民*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年山西晋城市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招录选调生体检考察公告

【#选调生#导语】2022年山西晋城市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招录选调生体检考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考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山西省2022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及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现将晋城市选调生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考察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22年8月10日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8月10日上午6:45

报到地点:晋城市体育场(田径场2号门入口)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五、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

六、体检纪律

1.体检实行封闭管理,参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2.参检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参检考生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4.参检考生家长不得尾随到体检医院干扰体检工作,如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七、防疫要求

1.根据*肺炎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需提前下载打印《山西省2022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晋城市体检考生健康管理信息书》(见附件2),如实申报个人有关情况,报到时交工作人员。

2.考生须遵守*和山西省*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合理安排行程,按*防控要求提前到达体检城市,做好参加体检准备。考前应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3.考生报到时,须严格执行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考生自备)等*防控“四要素”。

4.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体检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现场检查发现有体温异常(≥37.3℃)或出现持续咳嗽、乏力、嗅觉减退等*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山西健康码非绿码的;不能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口罩的。

6.根据*和我省*防控动态规定,必要时将对体检考察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及以上或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物,并禁食、禁水8-12小时,保持空腹。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6.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请勿佩戴首饰,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长筒袜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饰品),请勿化妆、佩戴美瞳及隐形眼镜。

九、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将于本周开展,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组织部。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0356-2198559

附件1:《山西省2022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晋城市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2:《山西省2022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晋城市体检考生健康管理信息书》

2023年山西省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事业单位#导语】2023年山西省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7:00。无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人才队伍,全力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工作需要和机关人员*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名事业单位人员到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4.职位1、职位3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5日以后出生)、职位2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职位表》。

6.具有5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资格或职位要求的条件,除有明确要求外,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2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应回避情形的职位(具体情形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jcgov.gov*)、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zjj.jcgov.gov*)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以及后续的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相关工作安排及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jcgov.gov*)。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学位要求为填报学历所获得的相应学位。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2:00

资格初审由市住建局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规定日期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规定日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12:00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选调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选调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改报。

2.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不需要网上缴费,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在原发布选调公告网站公布。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选调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为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住建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末位2名及以上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选调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推荐表》或《报名表》、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原发布选调公告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实行差额的方式进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职位计划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向上取整)。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干*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学校、社区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及以后各环节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选调人员,将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0356—2229226、0356—2229221(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

技术*:0356—2199482(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0356—2066122(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选调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公开选调期间,相关公告信息均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文章来源:**job.mohrss.gov*/sydwgg/14160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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