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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招标(招投标数据分析)

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建制镇、开发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第三条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专业队伍管理与群众参与相结合、义务劳动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各级人民*应当将市容和环境卫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鼓励和支持境内外企业以及个人来本市投资、捐资兴建市容环境卫生设施,举办有益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的活动。第五条市人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行使经省*批准的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县(市)、区人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建制镇人民*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第六条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具体责任区划分按照《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但清雪责任区除外。第七条各级人民*规划、住建、工商、*、交通、环保、卫生、旅游、水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第八条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增强市民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清洁、卫生文明习惯。

各级人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市容和环境卫生人员工作条件,逐步提高其相关待遇。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的城市市容和卫生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市容整洁、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对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第二章市容管理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容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当地的市容标准,报同级人民*批准后公布实施。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符合市容标准。

各级人民*有关市容、街景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草案,应当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接受监督。第十一条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进行门窗改建、外部装修、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应当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第十二条主要道路两侧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安装空调外机、排*设施、窗栏以及遮阳蓬等,应当符合标准并且保持安全、整洁、美观。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三条在道路、广场、绿地、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墙体、机动车(船)外厢体等处设置牌匾、标牌、条幅、电子显示屏、景观灯、宣传栏、实物造型、空中漂浮物、充气模型等户外设施的,应当符合市容标准,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其内容需经工商等有关部门审核的,应当先行审核。设置户外设施涉及其附着体物权的,还应当事前征得有关权利人的同意。

户外牌匾、广告的设置标准,由市人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且公布。第十四条户外牌匾、广告设置不得遮档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等交通管理基础设施。

户外广告版面出现空置时,应当以公益广告补充版面,空置超过20日的,处每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五条设置户外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设置时限、外型尺寸、材质以及景观效果图制作并且设置,确保安装牢固。违反规定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户外设施出现*损或者字迹残缺的,设置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违反规定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户外设施超过设置时限的,设置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行拆除,恢复其附着体原貌。需继续设置的,应当续办审批手续;设置期满未自行拆除又未申请续办的,视为未经批准设置户外设施,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第十六条利用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设置广告应当有偿取得设置使用权。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有偿出让。

齐齐哈尔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

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的规定如下:

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二、具体情况

(一)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者经县人民*批准准予转让,出让金征收标准如下:

按照原批准用途办理出让手续,非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35%;商品住宅和综合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40%;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45%;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25%。

(二)*建设用地办理出让手续,出让金征收标准如下:

非经营性用地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熟地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70%;毛地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50%。

(三)土地使用者经取得规划部门和出让方同意,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或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并按下列标准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原批准用途为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中心公开进行,并按现时经营性用地的市场价格,减去原用途的现时非经营性用地市场价格的差额相应调整,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不得低于差额的45%;改变为商品住宅和综合经营性用地的,不得低于差额的40%。

(四)土地使用者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年限、容积率等土地利用条件但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工业用地不补交出让金。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批准。

齐齐哈尔南站的项目背景

2009年6月3日由铁道部(现为*铁路总*)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副总工程师俞祖法率领的现场踏勘组到达齐齐哈尔市,并对齐齐哈尔南站整体设计方案的征集作了具体安排。来齐齐哈尔市参加踏勘活动的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的领导及招投标部部长谢晓东、客站建设管理部高级工程师宋歌。副省级领导、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张秋阳,哈尔滨铁路局及哈齐高速铁路筹备组的成员也赶到现场参加了踏勘活动。齐齐哈尔市领导刘刚、张贵海等全程陪同。经筛选入围南站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的8家设计单位也参加了现场踏勘活动。

2009年11月下旬,历经了期盼和等待,随着哈齐高速铁路齐齐哈尔南站项目二号设计方案的胜出,一个凸显北方特色,以飞翔的丹顶鹤为主要设计元素,外观大方、线条硬朗的新火车站建设方案展现在齐齐哈尔市民面前。从最初的项目争取到如今的项目落地并进入到征地*阶段,整个过程倾注了齐齐哈尔*、市*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的不懈努力,也承载了齐齐哈尔全市人民的殷殷期盼。

由于齐齐哈尔站的满负荷运转已经不符合全国铁路网的升级规划,而且如果仅对原有的火车站进行升级改造,改造成本高不说,老火车站周边的配套设施建设基本处于“打补丁”的状态,从使用功能、外观和规模上都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再者,老火车站周边经历了几十年建设,已没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作为黑龙江省西部地区主要交通枢纽城市的鹤城,建设哈齐高速铁路势在必行。

如何让哈齐高速铁路这个大项目发挥更大的拉动效应,从而带动齐市经济的大发展。经过缜密的思考,科学的论证,择址建设新火车站的想法火热出炉。

经过多方考察,新火车站的建设点落在了三合村铁路步行桥南侧。这不仅是因为它靠近南苑开发区,有利于拉动开发区经济发展,而且还因为附近大面积的可利用土地,为新火车站的规划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建立及新型经济区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以新火车站为基点东西向12平方公里的齐齐哈尔“中汇城”新城建设已经开工。齐齐哈尔南站建设项目于2013年7月5日上午开工,齐齐哈尔南站站房工程的开工建设,标志着哈齐高速铁路建设进入了全面加速期,对于加快推进齐齐哈尔市新城建设,打造鹤城经济“升级版”起到重要作用。

据了解,齐齐哈尔南站站房工程是哈齐高速铁路的终点站和枢纽站。该工程规划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3万平方米,其中主站房2.9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5亿元。站房长度为198米,宽度55米,高度27.7米,局部四层,站房设计旅客流线为上进下出。该项目工程由哈齐高速铁路有限*监事,由中铁十八局*有限*施工,由黑龙江中铁路监理*监理齐齐哈尔南站设计规模为9台11线,拥有高站台、自动售票机等各种现代化火车站拥有的设备,是全线最大的专用站房。齐齐哈尔南站站房工程坚持高标准设计。2009年,通过面向全国征集设计方案,并首次将设计意见在全市各大媒体上公示,引起了市民的极大关注。

哈齐项目部计划将于2014年6月14日完成平齐线第三次转线任务,7月1日前完成1、2、3站台到发线的铺轨,以满足哈齐客专长轨铺轨作业要求;7月20日前完成站场剩余土石方填筑,哈齐高速铁路正线于2014年9月22日全线铺轨完成。

2015年5月23日8时14分,随着一列和谐号综合检测车从哈尔滨北站驶出,我国最北端的高寒高铁——哈齐高速铁路哈尔滨北、齐齐哈尔南站间进入联调联试阶段。在经过一个多月的联调联试后,预计7月哈齐高速铁路将试运营,8月正式通车。届时,*高铁线网也将向北延伸281公里。作为哈齐客专的重要站点之一,哈尔滨北站也将同步投用。

2015年8月16日下午2时30分,齐南站售票厅正式开始售票,14个窗口部分投入使用,2015年8月17日9时5分,由齐齐哈尔南站始发的首趟动车D7906驶出齐齐哈尔南站,标志着建设2年多的齐齐哈尔南站全部正式投入使用。哈齐高铁齐齐哈尔南站站房工程是齐齐哈尔市全市人民满怀喜悦和期盼的民心工程,这是齐市城市建设的一项标志性工程,也是齐市铁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齐齐哈尔南站是哈齐铁路客运专线的终点站,也是齐齐哈尔新城建设的重点工程。南站的开工建设,标志着哈齐高速铁路建设进入了全面加速期,预示着在不久的将来,哈大齐1小时城市经济圈即将实现。这不仅会对加快推进齐齐哈尔城市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产生深远影响,也必将为打造鹤城经济“升级版”,加快齐齐哈尔老工业振兴注入生机和活力。

加快齐齐哈尔南站建设,既是铁路系统推动发展之举,也是地方*委、*义不容辞之责,更是齐市全市上下翘首企盼之事,齐齐哈尔*、市*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南站建设,全力以赴搞好服务。有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有哈齐高速铁路有限*的鼎力支持,有中铁十八局的一流施工,有齐市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齐齐哈尔南站站房工程一定会建成样板工程、示范工程和满意工程,一定会助推鹤城经济飞得更高、飞得更远!哈齐高铁将接入哈大(京哈)高铁,成为我国“四纵四横”快速铁路网的一部分

四纵为:

京沪高铁、京港客运专线、京哈高铁、东南沿海客运专线

四横为:

徐兰客运专线、杭长昆客运专线(杭长昆高铁)、青太客运专线、沪汉蓉高速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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