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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屋出租信息 济南公寓租房

济南市毕业生租房补贴要求

一、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合法有效的《济南市居住证》;

2、至申请之日,毕业不超过5年,且在我市相关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稳定就业(确定1年及以上期限的稳定劳动关系);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单位性质限制。

3、至申请之日,在济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补缴的不计算连续)且处于在缴状态;

4、在我市相关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正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我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政策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住房认定标准按照我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已婚的申请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均视为该申请人名下房产。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新就业职工每月500元;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增加至每月7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补贴标准参照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执行。补贴发放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最短不低于3个月。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出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三、申请方式及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在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申请时,需填报授权书和承诺书,并提供以下材料(以下简称“申请家庭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全日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

(4)房屋租赁备案(包括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的备案材料)或房屋租赁发票。已婚职工中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享受相应补贴标准,不得重复享受,该家庭享受补贴政策不超过3年。

2、初审。

用人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及时核查申请人信息,符合条件的,录入审核信息表并出具初审意见,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3、确认。

申请单位持以下材料,统一向注册地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申报:

(1)申请家庭材料;

(2)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单位申报表;

(3)包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在*、民政、人社、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配合下,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婚姻、社保、住房等情况实行信息比对核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的,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申请单位、申请人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签订时限原则上根据申请人承租住房的时限以及未执行劳动合同期的时限确定,最长1年,最短3个月。

4、发放。

各申请单位应于每季度末月10日前将前三个月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每季度末将前三个月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年度租赁住房补贴核发工作。申请单位应每季度对职工婚姻状况、家庭人口、住房等情况进行确认,报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复核,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继续发放;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取消资格,终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期满前2个月及就业单位发生变更的,申请人提出租赁住房补贴复审申请。

5、抽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年度按照在保家庭20%的比例,对用人单位、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租赁住房补贴资格确认情况实施抽查。在复核或抽查中,发现申请家庭以隐瞒本人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租赁住房补贴的,应责成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终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依法依规追回已发放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并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家庭及用人单位相关信息推送到“信用济南”等诚信体系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规定年限。

济南房屋租赁发票税率是多少

法律主观:

房屋租赁发票的税点是:租金12%的房产税;租金0.01%的印花税;租金20%的个人所得税;租金3%至5%的增值税;增值税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3%的教育费附加。

法律客观: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济南租房子去哪个网站出租房屋要注意什么

在济南出租房屋,可以使用的网站包括优区生活、58同城、安居客等。此外,还有短租平台如蚂蚁短租、小猪短租、美团民宿、途家民宿、木鸟民宿、爱彼迎等,这些平台适合短期租房数天或者数月的朋友,比酒店更经济划算,相比半年/x年起租,省去半途转租的麻烦。

出租房屋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1.一定要找正规的房源平台,确保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合租室友的选择十分重要,如果选错了室友,不仅会影响生活质量,而且还会影响工作,甚至会发生一些无法挽回的后果。

3.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上的各项内容,特别是押二付一、转租、提前退房、押金退还等条款,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4.关于房屋内物品的交接问题也需要在合同上明确约定,以避免后期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在出租房屋时,要选择正规的房源平台,注意合租室友的选择,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明确房屋内物品的交接,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济南如何办理暂住证

暂住证已改为居住证,济南办理居住证:

1、到暂住地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2、登记满6个月,流动人口可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民警受理并打印《山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后,10个工作日依凭证取证。

扩展资料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派出所报告,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自流动人口离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派出所。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聘用流动人口,应当自聘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派出所。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出租人告知的承租房屋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派出所,并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

第十三条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和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报告*派出所。

第十四条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应当自流动人口入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报告*派出所,并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

第十五条流动人口在县(市、区)内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

济南市人民*-居住证有效期由3年减为1年

百度百科-《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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