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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教育信息网,佛山市禅城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0广东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134人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023年中小学公办教师(事业单位*)13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附件)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2023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分三场。第一场11月13日至14日在华中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中学、特殊教育教师;第二场11月18至20日在湖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中职学校教师;第三场(本场)12月2日起在佛山禅城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学(含中职、高中、初中):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在职教师。

2、小学:(1)2023年应届毕业生;(2)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在职教师。

(二)基础条件

1、拥护*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

2、具有**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年龄35周岁以下。

5、具有*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专业八级证书。

7、身体健康。

8、符合聘用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2023年应届毕业生条件要求

1、符合以上第(二)点所列的基础条件。

2、在读期间成绩要求:

(1)研究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应聘语文、英语、历史、地理、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成绩80分及以上或绩点3.0及以上;应聘数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岗位的成绩78分及以上或绩点2.8及以上。

(2)应聘中职教师岗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学历成绩75分及以上或绩点2.5及以上。

3、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英语岗位的需具备专业八级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职教师条件要求

1、符合以上第(二)点所列的基础条件。

2、在职教师应聘者须具备应聘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职称在正式聘用后视实际情况聘任)。

3、在职教师应聘者还必须至少具备以*一条件:

(1)具备*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在职教师;

(2)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曾获地级市及以上人民*颁发的优秀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教坛新秀、省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

(3)具备禅城区临聘教师任职资格并在我区公办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具备相应学科初级及以上职称,期间考核合格且目前在岗。具备相应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网站**chancheng.gov*/ccjy)进行网上报名,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8:30-4日17:30。

(二)笔试。

时间:12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佛山市第四中学(佛山市禅城区学富路1号)

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能力、工作技能和基本素质。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禅城区人民*的门户网站(**chancheng.gov*/),禅城区委组织部(*zzb.chancheng.gov*/zzb/)、禅城区教育局网页(**chancheng.gov*/ccjy/)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中职学校学科、音乐、美术、体育学科以招聘岗位数1:8的比例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其他学科以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实际笔试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面试。

时间:12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

地点:佛山市第四中学(佛山市禅城区学富路1号)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

1、中职专业学科和体艺类学科面试

(1)专业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中职学校学科、音乐、美术、体育学科以招聘岗位数1:8的比例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人员;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30%计入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不进入面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实际专业能力测试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30%计入总成绩。

2、除中职专业学科和体艺类以外的学科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实际笔试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面试后第二天在禅城区人民*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禅城区教育局网页公布(网址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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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佛山禅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方案已公布

【#少儿升学#导语】2021年广东佛山禅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方案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家长的查阅,下面考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具有禅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经审批符合借读条件的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上级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

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儿童,请直接与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入学。

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能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现已就读小学一年级或拥有小学学籍的儿童,不能再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注:禅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将在佛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公办小学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根据《**义务教育法》,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户籍生,剩余学位安排借读生。户籍生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政策性借读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名要求

(一)户籍生及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6日9:00-3月23日17:00(3月23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为其适龄子女网上报名时按照以下要求选择报名类别:经*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网上报名选择“政策性借读生第1类”;经区人社局或区经科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才子女,网上报名选择“政策性借读生第9类”;经市卫健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网上报名选择“政策性借读生第12类”。

2、报名确认时间

2021年3月26日-3月27日

(1)网上报名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于3月26日17:00前登录系统完成报名确认适龄儿童家长须于3月26日17:00前登录系统完成报名确认(注意是网上确认报名,不需要到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适龄儿童家长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名,于3月27日到居住地所属小学报名点提交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由小学报名点进行人工比对,完成报名确认。适龄儿童家长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名,于3月27日到居住地所属小学报名点提交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由小学报名点进行人工比对,完成报名确认。

注:

各小学报名点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期、分批预约家长到校现场提交材料并确认报名。没有接到学校通知的家长请不要前往学校,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超龄的户籍生(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报名时需提供经区教育局审批的《佛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表》,到居住地所属小学报名点现场确认。

2021年3月27日17:00户籍生报名工作全部结束,逾期没有网上报名或没有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二)政策性借读生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6日9:00-3月23日17:00(3月23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报名确认时间

2021年4月9日-4月10日

(1)网上报名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于4月9日17:00前登录系统完成报名确认适龄儿童家长须于4月9日17:00前登录系统完成报名确认(注意是网上确认报名,不需要到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但达到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4月8日17:00前登录系统选择现场确认报名点学校并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签名后,于4月10日到报名点学校提交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由报名点学校进行人工比对,完成报名确认。适龄儿童家长4月8日17:00前登录系统选择现场确认报名点学校并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签名后,于4月10日到报名点学校提交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由报名点学校进行人工比对,完成报名确认。

注:

逾期没有网上报名或没有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未达到政策性借读条件的,请家长按时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或回户籍地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三)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普通借读生是指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申请在我区入读公办学校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服务工作由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负责,积分政策、受理时间、个人积分值、个人积分排名以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公布的为准。申请入学程序如下:

1、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2021年禅城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为:4月21日-5月19日

申请办理积分入学的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2、网上报名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获得公办小学积分入学录取资格的新市民子女,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7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以“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注:

如需申请禅城区公办学校学位的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请家长按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及早考虑按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1年招生政策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录取事宜

一、户籍生录取

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一至二类)、“人户不一致”(一至七类)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上级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

二、借读生录取

户籍生录取完毕后,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先统筹录取政策性借读生。

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时,用于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根据剩余学位,按照积分高低确定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录取资格名单。获得积分入学录取资格的新市民子女可填报5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录取时,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新市民子女,额满为止。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学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学生。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位。

注册事宜

一、户籍生注册

各小学于6月中旬安排户籍生、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注册(具体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逾期不办理注册的,视为放弃禅城区公办小学学位。

二、借读生注册

各小学于6月下旬安排政策性借读生注册,7月中旬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注册(具体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逾期没有注册的,视为放弃禅城区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学位安排

一、户籍生学位如何安排?

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一至二类)、“人户不一致”(一至七类)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录取顺序:

1、人户一致

第一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且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第二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2、人户不一致

第一类:

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二类:

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房屋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第三类:

适龄儿童户籍属于澜石片区、仁寿寺片区和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户。在*安置期内,根据*合同,*户子女可按原房产地址或所选的安置房地址安排学位。

第四类: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户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公共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五类:

含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产权部分属于父(母)或(外)祖父(母),部分属于非直系亲属;

第二,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或户籍已注销);

第三,适龄儿童户籍属于公共租赁住房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六类:

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含单位房),或者户籍属集体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七类:

户籍居委属于该地段学校,未达到一至六类条件的适龄儿童。

以上证明“人户一致”及“人户不一致”所提供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其性质须为住宅类。

录取户籍生后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家长可向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申请安排二孩户籍适龄儿童入读。

2021年3月23日之前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按此办法安排公办学位,之后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由禅城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二、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学位如何安排?

经*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按照我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卫健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统筹安排学位。

经区人社局或区经科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才子女

按照《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方案(修订)的通知》(佛禅府办〔2019〕10号)统筹安排学位。

三、政策性借读生学位如何安排?

根据《佛山市人民*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的规定,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学位。具体条件及报名提交基本材料详见《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禅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一)同一类别不能够在同一学校全部安排学位时,该类别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1.政策性借读生第16类(在本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按照父母一方居住证连续办理时间长短排序安排学位。

2.政策性借读生第17类(父母一方是本区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按照父(母)一方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

3.本市外区户籍借读生按照获得房产证明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4.政策性借读生第16类根据家长居住证办理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政策性借读生第17类根据家长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本市外区户籍借读生按照在本区的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二)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借读我区公办小学,满足以下条件的,参照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

父(母)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本区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基本材料为:2021年3月23日前在本区连续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参保证明、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三)政策性借读生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家长可向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申请安排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二孩适龄儿童入读。

四、普通借读生学位如何安排?

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时,用于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根据剩余学位,按照积分高低确定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录取资格名单。获得积分入学录取资格的新市民子女可填报5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

温馨提示

1.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为适龄儿童完成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报名先后不影响录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申请者,视为家长主动放弃公办学位申请,不予录取。

2.建议使用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报名,不得用其他证件号重复报名。

3.如户口簿居委有调整的,请家长提前到*户籍管理部门更新户籍信息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请家长如实填写或提供申请材料,凡填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承担。

5.报名确认学校不一定是录取学校,录取学校以招生系统公布为准。

禅城区教育局电话

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教育局)电话:0757-83205007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

拓展资料:

(一)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区级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

(五)指导和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市直教育系统*采购及监管工作。

(六)贯彻执行教育督导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下级人民*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并指导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伍建设工作,指导市直教育系统的*建和统战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对*流与合作。

(十)主管全市*通用语言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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