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吉林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法
法律主观:
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买房绝对是一件“压力山大”的事,而住房公积金却能为其减轻部分的压力,不过大部分人却不知道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呢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买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公积金提取第一种:一手房公积金提取(1)、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a《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a《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种:二手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 a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b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三种: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公积金提取: a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b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律师*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电话查询。
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上述四种方法中,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最为方便快捷。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自住住房的,3、翻建自住住房的,4、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额度和*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通知书,银行接到*通知书后办理*,并将*划入开发商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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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公积金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要怎样查询
查询范围:公积金存款馀额,详细查询。公积金*余额.*还款明细查询。查询流程:1、ATM设备提供公积金存款和*馀额查询的具体查询方法:存款人将联名卡*ATM设备,输入密码后单击其他业务,选择联名卡查询,单击公积金存款馀额查询或公积金*馀额查询2、自动终端设备提供公积金存款馀额、明细和公积金*馀额、偿还明细查询、印刷功能。具体查询方法:单击收费业务,*联名卡,选择公积金查询,单击公积金存款馀额查询、公积金存款明细查询、公积金*信息查询或公积金*明细查询,显示相关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可将相关内容进行打印。3、网上银行提供公积金存款馀额、明细和公积金*馀额、还款明细查询和下载。手机银行(WAP)可向存款人提供公积金存款和*馀额查询。存款人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WAP)查询公积金信息。只需按照相关提示即可获取相关信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去哪里支取
支取办理程序
1、支取人持所需要件到中心服务大厅3-4号窗口初审、复核。
2、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由提取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3、合格者由提取人凭支取凭证到中心附近商业银行支取现金。
支取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
*:64805000,648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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