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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天津体育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体育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经过63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体育学科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构建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完整办学体系,以及涵盖普通高等教育、*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开放式办学格局,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

学校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产业园,占地面积1115.7亩,各类校舍建筑总面积约39.6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95人,专任教师307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53人,具有副高级职称9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95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82人。入选*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天津市教学团队14个。拥有享受**特殊津贴专家3人,天津市教学名师5人,其他各类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11人。学校现有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4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96人。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设有18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验收,被*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一级学科获A-等级。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认定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学、特殊教育、新闻学专业认定为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运动心理学获批*级一流本科课程,24门获批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

学校重视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分别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韩国、日本、新加坡、波兰、德国等20余所国外知名高校和体育专业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展望未来,学校切实将立德树人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实现健康*、体育强国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审核监督招生工作;增加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体育学院纪检监察组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委员会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七条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医学类每生每学年5800元;舞蹈学类每生每学年15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标准: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照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招生条件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凡高考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志愿优先的院校志愿录取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是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录取还须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二、其他招生省(区、市),如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按照2022年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

天津市考生按照体育类综合分数(市级体育统考成绩×7.5+高考文化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体育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

其他招生省(区、市)按照考生专业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生源省份省级统考(使用统考成绩省份)或我校校考(组织校考省份)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若生源省份有相关规定,我校将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

一、我校根据*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及考生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与体育专项成绩最低控制线。

二、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分别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各项目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学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项目招生计划若一志愿未完成,剩余计划调整至一志愿我校重点发展项目(排球、棒球、柔道、田径等)。如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五、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分男女按比例分别进行录取。

六、按照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文件要求,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第十八条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一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五条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字样。对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市)公布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我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tjus.edu*

E-mail: zhb@tjus.edu*

*:022-23015120,23012606

监督电话:022-23012748

邮编:301617

2022年天津市中考体育测试防疫提示

各位考生朋友:

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津教政办﹝2022﹞38号)的要求,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统一测试将于5月进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中招办提醒广大考生按照*防控要求做好如下事项。

健康凭证不可少

考生须不迟于考前14天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建议外地考生尽早返津。

考前14天在招考资讯网(*zhaokao*)下载健康卡并按要求每天认真填写。

考生和其共同居住人须于考前14天起,配合所在学校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和行程排查。

外地返津考生和其共同居住人须及时了解天津市*防控政策,并每日登录“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统一测试健康监测系统”(*jiankang.zhaokao*:9318/),填报考生和其共同居住人个人状况,上传实时“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返津后须向居住社区和报名单位进行双报备。

入场证件带齐全

按规定时间入场。进入考点时,须出示准考证、天津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提交健康卡(连续14天的健康记录),同时要进行体温检测,现场检测体温低于37.3℃时方可进入考点。

除携带上述证件外,以下考生还需携带相关纸质版或电子版核酸检测证明:

低风险地区返津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14天内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陆路边境口岸和发生本土*所在城市旅居史,追溯日期内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及感染者关联轨迹的考生(以*客户端和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及对应管理方式为准),如按照相关防疫规定处于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未能在规定时间测试,应及时向考区报告并提出补测申请,择期测试。其他来自发生本土*所在地市或重点陆路口岸城市,以及我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镇的可自由流动的考生须持考前72小时内2次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检测间隔至少24小时),方可参加测试,测试在隔离备用测试区域进行;

如考前14天内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的考生经发热门诊鉴诊排除*病毒感染,须持考前72小时内2次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检测间隔至少24小时),方可参加测试。*完全消除已复学的考生在常规场地进行测试,*未完全消除或未复学的考生在隔离备用测试区域进行测试。

特殊情况不要慌

测试当天忘带准考证或健康卡,立即通知领队老师,并通知家长立即将相关证件送交考点。

若考生天津健康码为“橙码”或“红码”,或者身处封控、管控、防范区域内,或者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医学观察等状态,不得参加测试;若考生在入场体温检测温度达到或超过37.3℃,应立即前往指定的发热门诊或指定的定点联系医院就医,并登记备案。因上述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测试的考生,考生须提前提出补测申请,由区中招办统一进行补测。

防疫措施要牢记

戴口罩:在入场、热身和测试时可摘下口罩,测试完成后待呼吸平稳且身体恢复正常之后再佩戴口罩。其余时段均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勤洗手:在测试入场处、出场处及每个项目测试区域都配备了含醇速干手消毒剂,考生应进行手部消毒。考生也可自行准备一次性手套、消毒纸巾等防护用品。

莫聚集:在等候入场、测试、如厕等容易产生人员聚集的地点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

健康红灯及时报

考前:尽量不要离津,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与外地(境外)来津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如实做好健康检测。

考中:测试期间要随时关注自己身体状况,对于出现突发身体不适等情况要及时报告,不瞒报、漏报或缓报。

考后:做好测试后7天内的健康监测,在隔离备用测试区域参加测试的考生还要在测试后第3日和第5日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或区中招办。

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防控工作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感染肺炎*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考试安排及*防控措施将根据*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zhaokao*),以及各报名单位发布的提醒信息,及时了解相关要求。

附件: 2022年天津市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统一测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天津体育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入口

一、天津体育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入口

天津体育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入口为*jwc.tjus.edu*/,学生可以复制该网址到浏览器地址进入登录页面。

二、天津体育学院简介

天津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8月。当时,根据*河北省委“10-15年普及高等教育的方针和适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并为准备1959年9月在北京举行的**第一届运动会,河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在河北省省会天津市,由原天津体育学校、石家庄师范学院体育系合并,同时在全省抽调优秀运动员,组建天津体育学院。学院的任务是培养运动员、教练员和部分高中及大学的体育教师及较高级体育专业人才。时任河北省*、天津**、*李耕涛兼任第一任院长。1967年1月,天津市恢复为中央直辖市;1969年10月,天津体育学院由河北省划归天津市管辖。

建校初期,学校汇集了一批优秀教练员和运动员,具有较高的竞技运动水平,摔跤、女子跳水、游泳、男子篮球、棒球等运动项目成绩已位居国内前列。在第一届全运会上,夺得古典式、自由式、*式三项摔跤冠军。同时,一批知名专家学者在学校执教,如陈家琦、马喻、牛兴华、柴文秀、刘世藩、郑必达、姚志珍、张春霈、任福兴等。

学校团泊校区位于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产业园,占地面积1115.7亩,各类校舍建筑总面积46万平方米,于2017年11月投入使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2千余万元。学校图书馆新馆建筑面积近1.5万平米,现有纸质文献馆藏总量37.7万册,纸质期刊851种,电子图书总量300万余册。

学校现有17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验收,被*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体育学学科前5%,获得并列第4名的佳绩。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200余人,其中本科生5100余人、硕士研究生695人,博士研究生20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485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56人,副高级职称人员13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86人、硕士学位的人员293人。拥有享受**特殊津贴专家6人,*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3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4人,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4人,天津市高校“学科领军人才培养计划”3人,天津市教学名师6人。学校现有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9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08人。

学校不断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实施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系列方案和措施,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3个专业分批入选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专业获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5个专业被批准为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7个专业被批准为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建成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精品课程,8门天津市精品课程。入选*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天津市优秀教学团队9个,天津市“十二五”教学创新团队3个。3个实验教学中心被授予“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2个实验教学中心被授予“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称号,1个实验教学中心被批准为天津市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我校《以构建运动心理学实践教学平台为途径增强体育专业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教学成果获第六届高等教育*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还有9项成果分别获天津市和*体育总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2013年至今,我校共获*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98项。

学校学科优势显著,运动人体科学和体育人文社会学是我校传统优势学科,第一批天津市重点学科。学校现有“竞技运动心理与生理调控”*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运动生理与运动医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教育部体育教学研究中心等一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单位。学校的“心理学与运动行为促进”、“运动线粒体生物学基础与应用”和“若干重大慢性疾病的运动康复与防治”等3个团队入选为天津市高校创新科技团队培养计划。

学校科研实力不断增强。近年来共承担*级、省部级、局级科研项目330余项。其*家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1项,*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1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1项,*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一般及青年项目24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7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2项,天津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31项、“十三五”规划项目28项,天津市普通高校教改项目20项,天津市重大科技攻关、天津市技术平台专项、天津市应用基础重点和一般项目、*体育总局体育社科基金及奥运科技攻关项目、天津市哲学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科研课题102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28项,出版著作、编著、教材工具书等156部,发表学术论文2100余篇,其中被SCI和SSCI收录40余篇。

学校主办的《天津体育学院学报》,一直是中文体育类核心期刊、CSSCI来源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核心期刊、SCD来源刊;首批入选“*期刊方阵”、被评为教育部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教育部全国高校优秀自然科学学报、天津市优秀期刊和一级期刊、*北方优秀期刊,被国内外12家知名检索机构收录为来源刊。

学校重视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赛艇、橄榄球、羽毛球、棒球、网球等运动项目是竞技体育学院的传统优势项目,我院教师和学生作为教练员和运动员在世界杯、亚运会、全运会等大赛中取得过优异成绩,在国内外均有较大影响。2014年4月,我校与天津市体育局签订共建协议,组建天津市赛艇队、橄榄球队、羽毛球队、帆船队,代表天津市获得第十三届全运会一金二银四铜的优异成绩。目前,学院正努力拓展新兴运动项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体教结合、培养高水平竞技人才的新模式和新途径,为天津市及全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学校与*排球协会合作共建*排球学院,打造多层次排球人才培养基地、教育基地和文化建设基地。

学校重视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分别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韩国、日本、新加坡、波兰等20余所国外知名高校和体育专业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学校坚持服务于“*”和“*文化走出去”*战略,在天津市高校率先成立了“天津市留学生武术文化体验基地”,提升了学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经过60年的发展,学校逐步形成了以体育学科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构建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完整办学体系,以及涵盖普通高等教育、*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开放式办学格局,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

展望未来,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的*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高学校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高水平、有特色的现代体育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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