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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房屋出租?2023清远郊区农民房出租信息

快速办理清远居住证

办理清远居住证最快需要10个工作日。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至15个工作日。居住在办理是跟据当地相关制度决定的,一半居住满半年以后办理居住证的,都会在申请以后15-30天内可以领取到居住证。对于居住未满半年提出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都会在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半年以后才可以取证。

居住证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内部审核;

4、制证:*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清远源潭镇办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和什么费用

清远源潭镇办居住证需要本人带上以下资料到当地居住证办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居住证初次办理是免费是无需收取工本费。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照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个清远居住证要多久

规定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清远居住证办理要多久

截止2019年2月,受理后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完成。

申报资料

(1)填好的《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

(4)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

(5)属企业用工单位员工集体办理的提交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6)办理有效其半年以上居住证的,需要提供就业或经商证明材料(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会、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7)办理居住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居住证延期,补领、换领居住证等填写的《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

扩展资料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章居住登记

第十条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登记凭证。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一)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二)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

(三)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参考资料来源:清远清城区人民*-户口办事指南

本文链接:http://www.po-te.com/html/87962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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