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旅游小常识最新

斗门区教育信息网 斗门区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斗门区教育信息网 斗门区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珠海市斗门区城南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如入学条件

**zhjy*/NewsDetail.aspx?ID=25c213d2cdd54efeaad3d9d0d47a4b19

关于印发《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通知发布人:基础教育科发布时间:2014-07-20浏览次数:9013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初中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

经市人民*同意,现将《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确保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结合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随迁子女,是指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满6至18周岁的非珠海市户籍随迁儿童少年。

在我市工作、居住的港澳台侨外人员子女以及其他政策性照顾生,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有正常学习生活能力的随迁子女,可向其父母一方工作、居住或者自有全权房产所在行政区(功能区),按积分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公办学位(含公办学校学位和*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简称“公办学位”,下同)。

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须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

第四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设置居住年限(或房产年限)、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计划生育四项指标和一项加分指标。具体积分指标及分值详见《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表》。

第五条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加减得分之和,满分为170分(不含加分指标)。可任选父母一方计算积分,不重复计分。积分总值达100分及以上的异地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可获得公办学位资格。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年辖区学位和申请人数,适当调低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分值,并于公示积分入学名单时一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各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具体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稳步提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比例。

教育部门组织实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负责核查异地务工人员文化程度学历认证报告。

*部门负责核查异地务工人员在我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居住年限。

房地产登记部门负责核查异地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房地产权证》登记信息。

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核查异地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并出具相应的计生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查异地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和职业资格等级。

第七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原则,采取网上集中受理、相关部门并联审核、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录取的招生模式。

第八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每年网上集中受理一次,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同步,可登录所属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或珠海教育信息网“义务教育招生系统”(**zhjy*)报名。网上填报信息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所持证件信息为准。

第九条报名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同步核查报名信息,系统自动计算积分。达到当年积分入学资格分值的,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径向报读学校提交补充材料,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复核。

第十条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示结果,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综合考虑学校布局、招生规模、申请人数以及居住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第十一条随迁子女及其家长于当年规定时间内,登录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查询学位安排结果,并持户口簿、房地产权证等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到录取学校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积分入学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位。

第十二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除外),不得申请积分入学。

第十三条*和我省就随迁子女入学出台新规的,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时调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分值以及资格分值,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我市特殊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的通知》(珠教〔2011〕4号)同时废止。

附件: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表

附件

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指标及分值表

积分指标

指标内容

分值

实施说明

居住年限

/房产年限

《广东省居住证》

10分/年

在我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含暂住证)以*部门核查年限为准。有效期限以最近八年内、当年8月31日前为准。

1、在我市居住年限、房产年限二者任择其一积分,就高不就低,不累加计分。

2、每满一年积10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60分。

《房地产权证》

《房地产权证》(父母所持完全产权的住宅)以房地产登记部门核查登记日期为准,有效期限截止到当年8月31日(须持有在我市办理、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职业资格

/文化程度

职业

资格

三、四级

10分

职业资格按所持最高等级计分,以*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验信息(**osta**)和市人社部门核查为准。

职业资格、文化程度二者任择其一积分,就高不就低,不累加计分。

一、二级

20分

文化

程度

大专

10分

文化程度按所持最高学历计分,以本人提供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信网查询为准(**chsi**/xlrz)。

本科及以上

20分

参保年限

社会保险

缴费年限

2分/险种/年

1、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每险种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60分。

2、每险种有效期限,以最近八年内、当年8月31日前为准。

计划生育

符合户籍地和本省计划生育政策

符合计生政策生育(含收养,下同)的子女,计30分。

1、按申请入学子女的政策属性核查其父母计生情况。

2、扣减积分的,从积分总值中扣减。

3、未核查计生情况的,不予计算积分总值。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的第一胎子女,或符合再生育条件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子女,父母依法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计15分;未缴清的,计0分。

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子女,父母依法缴交社会抚养费的,按超生子女的孩次,每多一个子女扣减20分。

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子女,父母未依法缴交社会抚养费的,按超生子女的孩次,每多一个子女扣减50分。

加分指标

荣获我市“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和“优秀外来工”的,加100分。

2014年珠海斗门区招聘教师考试时间在什么时候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根据2014年珠海斗门区公开招聘10名小学教师公告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5年1月11日9:00-11:00(8:30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试室)。

(2)笔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斗门区人力资源网、斗门区教育信息网和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

2.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专业技能考试考号抽签时间:专业技能考试前三十分钟进行(8:30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试室)。

(2)考试时间:

①美术:2015年1月11日上午9:00-11:20。

②音乐:2015年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上午8:30或下午1:00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候考室)开始。

(3)考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专业技能考试评分结束后,在考试地点当场公布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注]不参加笔试(专业技能考试)者或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且不核减招聘职数。

可加群154388737,一起交流学习

更多广东教师考试信息,请关注广东教师考试网*gd.zgjsks*/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斗门区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斗门区教育局设办公室、人事监察股、教育股(招生办)、德育股、教育督导室(区人民*教育督导室)等5个股室,行政*9名。另设区*教育办公室、区教育科研中心、区教育装备中心等3个局直属事业单位。 1、负责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幼儿教育课程的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履行教学业务管理职能,发挥理论指导、实验研究、决策咨询的作用。

2、根据本地区实际,提出各个教育阶段课程实施的具体方案,*教学计划,开发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编写乡土教材,并负责开发与研究管理。

3、提出本地区教学用书的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开发和利用当地的教育资源;参与*和地区基础教育信息网络的建设,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源。

4、制订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组织对本地区学校的教学质量检测监控,通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促进学校和教师改善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

5、开展教研活动,组织课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实验,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提高教学研究能力,组织观摩优秀课,评定优秀教学成果。

6、指导学校贯彻落实教学工作法规,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7、组织学生参加各级组织的学科竞赛,促进学校教学工作均衡发展。

8、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性咨询服务;为学校、教师提供咨询服务。 1、负责规划、协调、配备、管理、咨询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各类功能室、图书馆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工程的规划实施工作。

2、协助拟定学校计算机的配备和电化教育硬件的装备方案。

3、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各类功能教室的配备、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4、负责中小学实验教师及管理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

5、制订中小学学具的供配标准。

6、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中小学校教育装备的*采购工作,组织教学仪器的订购、供应和管理,指导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科研活动;负责跟踪检查教学设备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

8、负责区内中小学校教育装备基本情况的统计和信息采集工作。 1、主要任务

①承担全国*高等教育考试和全国自学考试组织工作。

②承担非学历机构培训的评估管理及审批工作,开展现代化农业技术教育,提供知识与技术培训及支持服务。

③承担农村青壮年文盲教育培训工作。

④承办区教育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教育的任务。

2、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的任务,区*教育办公室内设两个股(室):

①*教育股

承担全国*高等教育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考试报名,试卷保密、试卷的分发、考试,成绩的分发及录取工作;承担*知识与技术教育培训和农村青壮年文盲教育培训工作。

②*自学考试股

承担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组织工作;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保密、试卷分发、考试、成绩分发工作;承担非学历的监管及评估发证工作。

(四)教育后勤产业管理指导中心

宣传和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市场管理和学校后勤社会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规,草拟我区勤工俭学教育产业市场管理和学校后勤社会化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制定全区勤工俭学和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工作计划,行使指导、监督、管理、服务职能,负责统计报表汇总、分析上报。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实施,建立健全学校后勤社会化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制定学校后勤产业管理制度,规范学校食堂和商场后勤社会化招投标准入机制。制定完善我区学生着装管理办法,组织协调,管理学生统一着装工作。制定加强联合办学、国有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和学校校产(物业设备出租)及重点学校品牌的管理制度,保障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避免固定资产流失。管理、指导我区中小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负责全区中小学校舍建设和维修工作。

本文链接:http://www.po-te.com/html/87962575.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