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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教育信息网 2021年湖南株洲醴陵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醴陵市教育信息网 2021年湖南株洲醴陵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湖南株洲市醴陵市选调市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告【40人】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选调计划

面向市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乡镇中小学教师共40名,其中A类岗位20名,B类岗位20名。

三、资格条件

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3.醴陵市外在编在岗工作3年及以上教师(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9月1日);

4.年龄在45岁以下(即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高层次教师可适当放宽(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头人或);

5.A类岗位(乡镇中小学):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6.B类岗位(乡镇中小学):①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②面向醴陵籍,一是指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为醴陵户籍,或考生本人在大学入学、参军入伍前是醴陵户籍;二是指醴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未作出处理的;

5.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未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的;

6.近三年考核未达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

选调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醴陵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其他各环节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醴陵教育信息网”。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对象须在2021年5月31日前将《醴陵市2021年公开选调市外在编在岗教师报名表》(在醴陵教育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等)提交醴陵市教育局人事股(醴陵市左权路156号202室)。

(二)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和岗位条件表,诚信报考,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不符合选调条件者,一经核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考试

1.开考比例及合格分数线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B类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该岗位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选。

2.考试A类岗位考试以试教方式进行,B类岗位考试以笔试+试教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试教内容在备考课题中现场抽取1个课题;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的试教成绩。

3.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4.成绩合成A类岗位:试教成绩即为最终综合成绩。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

(四)考察

各选调岗位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醴陵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龄,学历、工作经历,在编在职公办教师身份)、*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组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在编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按同一岗位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醴陵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后的选*师按相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2.选*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2021年8月20日前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选*师需与醴陵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在醴陵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选调人员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管理:选*师为醴陵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工作安排:选*师安排到与原任学校同层次农村学校任教,硕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和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头人、)可安排到醴陵市城区学校任教。

(三)岗位等级:选*师的岗位聘用等级,根据选调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竞聘方案确定,依据有关程序报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七、组织实施和监督

选调工作由醴陵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醴陵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报名*:0731-23284471(醴陵市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731-23289948(醴陵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3240958

醴陵市教育局:0731-23284471

2021年醴陵市选调市外在编在岗教师报名表.docx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醴陵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

2020湖南醴陵教师招聘报名入口

2020湖南醴陵教师招聘报名入口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8:00至4月29日17:0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方式。报考人员通过注册登录网络报名系统(**ecloudexam*/website/ecloudform/2004171320),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查询、现场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查

程序如下: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考试。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8:00至4月29日17:0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通过注册登录网络报名系统(**ecloudexam*/website/ecloudform/2004171320),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查询、现场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报考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四)资格审查:分为网上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8:00至4月30日15:00。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完善(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考察环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现场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到醴陵市人社局二楼招聘大厅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5月6日8:00至5月10日17:00。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不能打印准考证。

(六)准考证打印:网上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人社局*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七)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在网上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标准证件照片、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的承诺书等)、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本人出具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承诺书),普通话等级证(二乙及以上)等;报考校医岗位的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证明;有教学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上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

3、岗位要求户籍“面向醴陵”的,指本人在资格审查前是醴陵户籍,或者本人在大学入学或参军入伍前是醴陵户籍。考生需出具本人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4、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并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相关证书原件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对逾期未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防疫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须保持*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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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株洲醴陵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包括①幼儿园教师资格;②小学教师资格;③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⑤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我省*现役军人或现役*可在*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醴陵市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参加由所在学校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获得由校长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教师资格网(**jszg.edu*,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株洲市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醴陵市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我省*现役军人或现役*,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

(5)网上申报的时间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分两段:

第一段:6月11日-6月25日;

第二段:10月11日-10月22日。

2.体格检查

时间:6月15日—6月25日(周六下午及周日休息)

地点:醴陵市妇幼保健院

注意事项:体格检查统一按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内容进行,申请人持身份证及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空腹参加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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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确认(请佩戴好口罩)

(1)现场确认时间:第一段为6月28日-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第二段为10月25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根据*防控的需要,请带好口罩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醴陵市教育局203办公室

(2)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包含本人签字拍照按格式要求上传的个人书,在网报系统下载并用A4纸打印)。

②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户口簿或居住证(带原件、交复印件,非醴陵户籍提供)

④一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

⑤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妇幼统一提供)。

⑧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身份证、毕业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经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网报系统校验不通过和无法校验的材料均须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查验,并交复印件。

4.专家审查

认定机构在作出认定结论前须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成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情况核查,并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及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查,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5.颁发证书

暂定于7月26日—30日,持申请人身份证领取。如有特殊情况,将在醴陵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

1.株洲市教育局:0731-22663735(负责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2.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

荷塘区:0731-28477014芦淞区:0731-28580876

石峰区:0731-22529622天元区:0731-28665200

渌口区:0731-27689407醴陵市:0731-23287587

攸县:0731-24211875茶陵县:0731-22063879

炎陵县:0731-22027976

醴陵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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