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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教育局* 鄂州市教育局电话号码

鄂州市教育局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季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根据查询95商服网资料显示,鄂州市教育局*:0711-3386001,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办公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0号鄂州市教育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季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根据《*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关于印发〈鄂州市人民*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6号)和《*鄂州*、鄂州市人民*关于印发〈鄂州市人民*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州发[2010]9号)精神,设立鄂州市教育局,为市*组成部门。市教育局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

鄂州中考满分多少

680分。根据查询湖北省鄂州教育局*得知,湖北省鄂州高中位于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特1号2023鄂州中考满分680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共15科。

湖北省教育局举报电话

湖北省教育局投诉电话:027-87328126、027-87328049(传真)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430071

如果投诉举报电话占线,您可通过厅长信箱、网上投诉渠道反映问题或建议,承诺收件必复。

(湖北省教育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均在*首页右下角)

扩展资料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和*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育法规草案和实施办法。

(二)*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省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

(四)检查实施全省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编写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五)统筹管理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

参考资料:湖北省教育信息网

鄂州市教育局电话

鄂州市教育局电话,回答如下:鄂州市教育局电话客服热线:0711-3386001。

鄂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和*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育法规草案和实施办法。

(二)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按照*关于教育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教学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社会主义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四)研究、*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速度、规模和步骤,指导、协调、监督教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五)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教育高等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区教育局、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以及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和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

(六)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综合治理、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市属学校的治安保卫、学习安全、档案和保密工作。

(七)贯彻落实和检查督促*和*确定的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预算标准的政策和办法,管理使用教育拨款和利用外资;负责本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

(八)检查实施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开展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

鄂州市一中学归市教育局管理吗

是的,教育局的主要管理的是:

(一)贯彻执行*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办法规定;管理市级教育经费,监督各镇区教育财政拨款和教育收费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勤工俭学工作;对市属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三)综合管理幼儿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四)监督、检查各镇区各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镇区*及办学单位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五)规划和协*育科研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选用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协调规划、管理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六)统筹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继续教育和幼儿教育等工作。

(七)规划并负责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参与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中专学校、电视大学的招生计划制定和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九)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市干部职工、农民的学历教育、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等*教育工作。

(十)主管全市(县)的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伍建设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指导各种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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